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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院建设借力哪些技术“功臣”?

作者:曾凌霄
来源:安防知识网
日期:2019-04-04 10:04:59
摘要:由于存在司法与行政界限模糊,重实体、轻程序与轻证据、重口供等不足,司法公平公正并未得到完全释放。但随着司法与行政的隔离、法院权责的重新定义,现代司法变得越来越公开、透明以及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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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夫尧眉八彩;九窍通洞;而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从西周的“大司寇”到唐宋的“大理寺”、元代的“大宗正府”、明清的“三法司”再到民国延续至今的“法院”,在历史的长河里,法院一直是公平公正的象征。

但与现代法院不同的是,在“官大于民”的古代,由于存在司法与行政界限模糊,重实体、轻程序与轻证据、重口供等不足,古代司法经常出现官官相护、冤案、暴力执法等“黑幕”,司法公平公正并未得到完全释放。但随着司法与行政的隔离、法院权责的重新定义,现代司法变得越来越公开、透明以及数字化。

尤其是在这轮人工智能、大数据、VR等新兴技术参局之后,现代法院逐渐向更为信息化的智慧法院靠拢。

智慧法院建设连续四年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4月2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联通联合签署《广州5G智慧法院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携手建设 “广州5G智慧法院联合实验室”,这也标志着全国首个5G智慧法院正式启动建设。

据了解,此举是继今年两会表示将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后的最新举措,但这并不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首次提出。相反,关于智慧法院建设这个话题,早在2015年就已提出,并已经连续四年写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3月13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2017年3月12日,在地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2017年人民法院将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努力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2018年3月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周强提出,2018年将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2019年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周强再次提出将全面建设智慧法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而在这五年间,有关智慧法院建设的相关政府文件,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报告(2017年)》也持续输出中,为全面建设智慧法院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在这种全面建设的格局下,我国智慧法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2019年3月1日,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3(2019)》发布并显示,2018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智慧法院由初步形成向全面建设迈进。

智慧法院的建设有借力于哪些新技术呢?

从以上的报道我们得出了“我国智慧法院的建设正在向全面建设迈进”,也就是说,这应该是司法变革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那智慧法院能取得如此成就,背后有的“功臣”有哪些呢?首先要从智慧法院的概念谈起。

智慧法院最常见的定义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从这段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人工智能、互联网以及大数据是其关键技术所在。

人工智能涉及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计算机视觉、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机器人技术和图像与语音识别技术,从人工智能技术子啊司法审判中的英欧要能够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计算机视觉、图像和人脸识别技术助力实现诉讼主体身份验证,以及证据的电子化和电子数据证据的举证质证等在内的网上一体化诉讼运行机制;二是通过机器学习、深度应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构建司法人工智能诉讼服务系统;三是充分利用算法及司法大数据的优势,构建诉讼智能系统或者平台,实现诉讼结果预判、类案推送等能力;四是机器人技术和语音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得益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加持,目前我国已建成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平台,全面支持专利案件上诉审全流程电子管理以及语音调取证据、多方质证留痕、小证据AR展示、大证据远程展示等特色庭审应用,实现了将案件全部运行情况始终处于严密的监控之中。

而在智慧法院建设出的这五年时间里,我国司法公开四大平台不断完善优化,全国法院均已实现了网上办案,都得得力于直播互联网热潮。互联网热潮的出现促使信息全公开化,司法办案公开化、透明化。2018年,全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上线,实现全国法院案件流程信息99%在网上统一公开;全国各级法院设置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五大电子诉讼标准模块;人民法院信息化3.0的深化完善,卷宗电子化随案生成等“智慧审判”的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而互联网技术给智慧法院带来的红利,还在持续更新当中。

技术“功臣”还将带来哪些新红利?

智慧法院的作用日益凸显,更为智能化的现代司法逐渐向社会铺开,这种被新兴技术带动的智慧政务,或许还将随着技术的发展带来更多的红利。

智慧法院需要拥抱人文化,在这种情况下,导诉机器人将成为重要的枢纽环节。这种导诉机器人可以在法院来回巡视,与人进行实时语音对话,通过人脸识别、语音识别、触摸交互、移动互联等方式,为人提供智能化、人性化的咨询、引导、预约、宣传、迎宾等服务。这类导诉机器人机器人与市面上的其它服务机器人并无太大的不同,不过其内置了法律咨询、程序引导、法规查询等海量法律知识,能够提供数以万计的问题解答。而在目前,导诉机器人也已经“入职”不少地方法院。这也打造了新的机器人蓝海市场。

但以当前的趋势来看,智慧法院的建设更应该关注在审判环节,这样对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目前法院庭审环节已进行了全程录音及视频,甚至直播,以保障庭审环节的公开、公正进行。但对于庭审环节的各种不可控因素,如今依旧存在。对于物证的取证部分,目前依据计算机视觉、图像识别等技术研发的“智审系统”,不仅能保证物证的真实性,还能将纸质卷宗一键扫描,自动生成电子卷宗,智能分类,自动关联与当事人相关的案件,让法官将有限的时间精力集中在“审”与“判”上。但关于人证的真实性,目前人工智能技术也应该给予保障。

人证的真实性不应该只包括身份的真实性,其证词的真实性或许更为重要。关于这点,微表情识别以及人脸情感人工智能或许更值得被推崇。通过使用摄像头远程非接触提取人的面部面部视频图像,微表情识别能对证人的微表情进行分析判断,人脸情感人工智能则通过血谱光学成像对关键检测区域进行识别提取血流信,在通过情感智能引擎对人体的生理状态(心率、血压、呼吸频率、梅尔波、热波……)和心理状态(心理压力、内心情绪状态、个体情绪)进行测量分析。这两种技术结合不仅能对人脸动作进行分析,还能对证人进行心理、生理监测、分析,从而保证证人证词的真实性。另外,由于涉及到司法环节,这种技术在庭审应用上应该不会陷入隐私问题。

而除了推崇智慧庭审,远程庭审也越来越成为智慧法院建设中的一部分。在关于远程庭审的建设中,不断发展的5G技术、VR/AR技术、无人机等,都在逐渐成为远程庭审的核心技术,打通司法庭审与外界环境的最后一公里。

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以及互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助力之下,我国智慧法院已进入了全面建设阶段,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已基本形成,更公正、公平、智能化的司法体系正在走来,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也有望在2020年底得到深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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