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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收单代理商擅自使用“银联”商标被告上法庭 最高判赔70万元

作者:黄安琪
来源:新华社
日期:2016-12-29 11:08:50
摘要:“银联”也被山寨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原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道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云泰铭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银联”也被山寨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原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道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云泰铭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法院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银联公司多个“银联”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发表声明、消除影响,被告道诺公司立即停止擅自使用原告银联公司企业名称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两被告合计赔偿原告银联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70万余元。

  2014年6月,银联公司先后收到部分商户针对道诺公司的投诉,主要情况为该公司擅用银联商标、涉嫌冒用银联名义开展收单业务、伪造“中国银联上海分公司”公章签发“授权书”等行为,其POS机经常无法使用,钱款结账不能到账以及押金难退等问题,对商户的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执法总队接到举报后经调查取证发现,道诺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在济南设立总公司,主要经营银行卡POS终端销售等业务。该公司于2014年起,先后在上海、武汉、重庆等地注册成立了分公司,在其网站上宣称其与中国银联等具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线下收单公司及机构签订全国性总对总战略合作协议,并且其业务人员以“中国银联分公司”的名义制造商户注册登记表、特约商户POS服务协议等文件,在全国多地开展业务。

  上海、重庆等地工商机关同时对道诺公司在上述地区的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查处,现场查获大量道诺公司擅自制作的有“银联”字样及“银联”商标等标识的招牌、员工工号牌、名片、宣传资料、服务协议等资料,经查证,其所使用授权书和“中国银联上海分公司”公章并非真实的上海分公司公章。

  2014年9月,云泰铭德公司成立,其股东为道诺公司前股东。云泰铭德公司在其推广、销售POS机上仍标有银联商标,并且仍然以银联公司关联公司名义进行推广,提供了自己和道诺公司的账号进行收款。

  上海知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道诺公司和云泰铭德公司共同销售的POS机上,道诺公司单独销售、提供的POS机具及其开机屏幕上使用了银联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构成了对银联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道诺公司在经营场所的装潢、宣传材料、交易文书等上,未经银联公司许可,使用与银联公司相同或近似的相关标识和银联公司的企业名称或字号,甚至在与银联公司并无合作和授权关系的情况下,在其官网宣传其与银联公司之间有战略合作,伪造印章和授权书,以银联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名义推广开展相关业务,会导致相关公众对其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构成了侵犯银联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昨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商标侵权案。案件原告中国银联起诉位于江苏淮安成立才1年的被告银联电子(淮安)有限公司。一个小小的pos机销售企业,为何与银联对簿公堂?

  众所周知,“银联”商标和“闪付”商标的注册人是中国银联,对这个两个商标银联依法享有注册专用权。任何未经银联许可使用与银联商标和闪付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或是将之注册为企业名称的行为都有可能构成法律所禁止的侵权行为。

  而本案中的这家银联电子公司就是在未经银联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银联”注册为企业名字,并使用与银联和闪付商标极为近似的“银联快付”商标,在门店和淘宝网上销售pos机并大肆宣传“银联老品牌”、“专业第三方支付机构”。事实上,这家公司与中国银联并无任何关系,也根本没有取得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纯属“傍名牌”,意在误导消费者以此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央行明确指出,pos机属于金融服务专用设备,网上随意买卖pos机可能导致不符合技术标准、被非法改装过的终端流入市场,继而引发信息泄露、资金被盗等风险。在当前网络电信诈骗活动猖獗的大背景下,这种公然冒银联之名销售pos机的行为,不仅危害消费者的资金安全,也会对银联品牌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近年来出现不少机构和个人打着银联的旗号,通过各种方式欺诈消费者以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相信不少人都接到过这样的骚扰电话,来电者称自己是银联pos机中心或银联下属机构的,向接听者推销pos机、手刷,并强调免费使用或费用低廉,可套现、可养卡,但要交一笔远高于市场价的押金。甚至可以给接听者办信用卡以及信用额度的提升。

  然而,中国银联与visa、万事达等国际卡公司一样,只是一家专营银行卡清算业务的机构。通过建设银联网络和“银联”这一银行卡品牌,并将该品牌授权给成员银行发行银行卡,授权给成员收单机构,准许其发展的商户使用银联标志。因此,银联本身并不直接与商户签约进行POS机的安装与布放,也不发行任何银行卡,更不会办理信用卡提额等业务。此外,在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或网络贷款公司的宣传资料里,也常常把银联和一众银行列为合作伙伴,声称其资金由银联托管,有央行参股等等。更有甚至给自己起个名字叫“银联网贷”、“世界银联”,以此吸引到更多的客户。而实际上呢,所谓与银联、银行的合作只不过是安装了个pos机可以刷银行卡。而银联托管、央行参股这些更是子虚乌有。别的不说,央行可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明文立法禁止行政机关从事经营行为,更不要说“雷声阵阵”,风险频发的网贷行业了,这根本是对广大消费者赤裸裸的欺诈。多少人因为不靠谱的网贷公司倒闭跑路而血本无归啊!

  近期,随着虚拟货币热度再起,又有一些人把主意打到各种“币”身上,在境外建网站、发软文,声称与银联合作发行“银联币”、“麒麟彩币”、“维卡币”等,可提现、可转账,可在淘宝上使用,可获得高额收益等等。并用类似传销的方式发展下线,复式记酬。虽说为了推动银行卡产业的技术革新,银联正在积极研究区块链技术的开发应用,但在国家尚未明确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消费者的权益尚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况下,银联又怎么会推出这些高风险产品呢?更不可能是同境外的一些不名机构合作了。

  横行负勇气,一战净妖氛。形形色色的网络电信诈骗行为层出不穷,给国家社会与人民群众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金融风险。对此,国家连出重拳进行打击。国务院、高法、高检和中央各部委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严管互联网金融,禁止无证从事支付业务、网上售卖pos机具;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等。

  银联也举起自己的双拳,狠狠砸向各种假冒银联欺诈消费者的不良企业及个人。银联的反击也获得了社会及法律的正义支持。开篇提到的银联电子公司被上海法院判决侵犯了“银联”和“闪付”商标专用权,被勒令停止侵权,变更企业名称;“银联网贷”也被镇江法院判决停用网让,更改名称;“世界银联”在被迫改名“世界云联”后,又于近日被湖南警方查封;在香港注册的几十家“香港银联”、“亚洲银联”也被撤销了企业名称…在各方努力下,各类假借银联名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在日益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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