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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体系彻底斩断黑色利益链

作者:廖海金
来源:长江日报
日期:2016-09-30 09:28:50
摘要: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将出台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的意见。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将出台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的意见。

  食药追溯,大势所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作为保障食药安全的有效手段,早已受到一些国家青睐并被广泛使用,其优势在于:一方面,降低监管部门信息获取成本,提升监管效率;另一方面,倒逼企业提高安全意识,主动进行风险控制。

  总体来看,我国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还处在试点推广阶段,因此在很多地方,老百姓对于食品药品追溯还很陌生,更谈不上有效运用了。纵观各地实践不难发现,区域分割、部门分治、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仍比较突出,没有形成有效的标准体系及高效的地方联动、部门合力。以食品为例,目前国家层面就有几个部委在推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不同体系之间的融合并不理想,需要把几个食品追溯体系统一起来协调推广。

  就药品而言,其追溯系统的问题,不在于技术上的短板,而在于缺乏统一而明确的标准,责任错位之下出现了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之前推行的药品电子监管就是一个例证。其碎化片、分割化和重复化的体系建设,既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又带来了极大的营运成本,直接导致追溯系统未有实际效果。

  实践证明,可追溯机制是目前食品药品质量管理和危机控制中最重要的武器,也是一条非常成功有效的安全监管经验。再拿药品来说,倘若一盒药品从原料辅料产地到生产再到流通、使用等,每一个环节与药品关联的关键信息,都可以通过第三方追溯平台检索核查,尤其是可以让社会公众参与的技术保障,那么假劣药品、问题药品就会大为减少甚至杜绝。当然,食品也不例外。

  作为追溯系统的参与方,都要从维护最广大公众利益出发,各司其职,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尽快实现食品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通过覆盖生产、流通全过程、全品种的追溯生态系统,将制售假劣食品药品黑色利益链彻底断开,这才是追溯体系建设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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