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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作者:孟颖
来源:长春新闻网
日期:2015-09-23 16:04:16
摘要:目前,长春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00万辆,迅速增长的机动车数量与现有的停车泊位之间的矛盾日益深化,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该市停车泊位缺口约80余万个,兴建停车场、增加停车泊位已迫在眉睫。为了规范停车秩序,打造有序静态停车环境,《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9月16日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目前,长春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00万辆,迅速增长的机动车数量与现有的停车泊位之间的矛盾日益深化,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该市停车泊位缺口约80余万个,兴建停车场、增加停车泊位已迫在眉睫。为了规范停车秩序,打造有序静态停车环境,《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9月16日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回放:停车场实行市、区(开发区)、街道三级管理

  《条例》规定,在停车场管理中,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统一领导。停车场实行市、区(开发区)、街道三级管理。

  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是本市停车场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开发区)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停车场的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停车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及机动车道路停放秩序的管理。

  部门声音:建立三级管理模式加强停车场管理

  市建委副主任佟玉堂表示,今后,在停车场管理方面,该市将建立“市、区(开发区)、街道”三级管理模式,实行分级管理,充分发挥区级属地化管理的优势。市建委作为停车场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落实出台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全市停车系统信息化平台,构建信用档案的管理平台等。同时,市里还成立了专门的停车管理机构,人员编制4人,具体负责全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

  条例回放: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

  《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投入,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包括立体、地下停车场在内的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

  部门声音:红楼立体停车场年底前可启动建设

  佟玉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停车场建设方面,针对该市停车难、停车乱的现状,市建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大力发展立体停车场,进一步完善“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优惠政策”,通过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立体停车场建设。二是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在全市进行停车泊位施划工作,弥补停车泊位不足。施划的停车泊位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收费停车泊位,采用白色漆标注;二是错时收费停车泊位,采用黄色漆标注;三是免费停车泊位,采用蓝色漆标注。

  另外,佟玉堂透露,目前由该市国有公司长城投承建的两座立体停车场建设正有序推进当中。红楼立体停车场项目已完成可研批复、方案公示、监理招标,预计10月份完成施工招标,年底前启动建设。南京大街立体停车场项目已完成立项批复、设计招标,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

  条例回放: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停车场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持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价格确定手续。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停车场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停车人可以拒付停车费。残疾人驾驶的专用车辆凭本人残疾人证免收停车费。

  部门声音:价格制定将参照国家今年即将出台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长春市发改委副主任刘铭表示,目前,关于该市各类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还未最后确定,今年,国家关于最新的停车场管理收费标准将于近期出台,这个标准将会对停车场收费有更

  明确的规定,会规定停车场的位置、停车时间段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待标准出台后,市发改委会会同其他部门,制定新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条例回放:本单位停车场可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车

  有条件的单位在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可以将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车。专用停车场实行错时停车的,停车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段停车。超过约定时段拒不驶离的,停车场管理单位有权终止约定的停车服务。

  条例回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和机动车停放需求,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行,不得违法设置停车泊位或者利用公共免费停车泊位收取费用。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行的,由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实施代履行拆除,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部门声音:截止目前全市共施划停车泊位5300多个

  佟玉堂表示,目前,该市停车泊位施划工作已全面有序开展,截止目前全市共施划停车泊位5300多个。其中净月开发区3000多个,经济技术开发区300多个,市交警支队2000多个。各城区目前已完成了停车泊位设计工作,正处在施划招标阶段。

  对于目前普遍存在的小商家或自家门前私自设立的地桩地锁行为,下一步该市将彻底清理拆除。《条例》的出台使街道的权限更加明确了,《条例》实施后,街道将清查各所在区域的私设地桩地锁行为,强制他们限期拆除,从而释放更大的空间以满足百姓停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