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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停车管理引进“互联网+”模式 推广停车诱导系统

作者:李波玲,殷斯麒
来源:泉州网
日期:2015-06-10 15:07:10
摘要:泉州中心市区“停车难”问题,一直是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今年泉州市政府出台了《中心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于停车场规划建设、规范停车场使用及经营服务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

  泉州中心市区“停车难”问题,一直是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今年泉州市政府出台了《中心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于停车场规划建设、规范停车场使用及经营服务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贯彻落实《中心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和城市交通管理行动计划工作会议中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各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停车场建设,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并通过科技手段统筹停车资源、规范停车秩序,中心市区“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目前有近18万个停车位

  据了解,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梳理统计了2008—2014年七个年度中心市区(涵盖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开发区)按城市规划管理的配建、公共停车场,目前总共有177992个机动车停车泊位(含物业小区)。

  今年,该市规划建设儿童医院立体停车楼、第一医院立体停车场、万德商厦停车场、威远楼立体停车场、原财政局立体停车场、正骨医院南侧停车楼等6个立体停车场,规划泊位数1079个。目前,第一医院立体停车场和威远楼立体停车场处于方案设计阶段,万德商厦停车场已建成,原财政局立体停车楼已完成方案评选,正骨医院南侧停车楼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儿童医院因主体停车场建设各界看法不同、院区容积率严重超标等问题,项目建设尚待进一步论证。

  此外,新增地下停车位建设也有序进行,今年泉州中心市区新增地下停车位项目共12个,拟新增停车位超过2500个,目前大部分地下停车场项目建设工作进展顺利,有些项目已投入使用。

  停车管理引进“互联网+”模式

  精细化管理是破解“停车难”的另一大途径。为此,智能科技的“互联网+”模式将在泉州市停车管理中得到应用推广。

  记者了解到,停车诱导系统可以通过显示屏显示停车场的位置、停车位数量,引导车辆进入停车场规范停车。该系统还能通过互联网传送信息,市民只要打开手机,便可查阅停车场信息,以最快的速度进入空闲停车位,提高停车场的使用率。目前宝洲街停车诱导系统项目已立项,并已完成该工程的概算审核工作,今年停车诱导系统有望在中心市区全面推广。

  与此同时,作为该市2015年为民办实事重要项目之一的建设电子收费计时系统也将加快推进。目前,泉州商城广场停车场智能收费系统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拟定于6月15日至24日进行收费系统试运行,7月1日起正式运行。整个泉州商城广场共设置了369个停车位,车辆进入时系统直接视频识别车牌,自动计时。同时,两个路口均设有LED滚动提示牌,提示广场剩余停车位。还设置了电动车免费停放点,可提供500多个电动车位。

  停车诱导系统将尽快投用 今后找停车位更省时

  继续推进中心市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是2015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昨日,《贯彻落实中心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和城市交通管理行动计划相关工作会议召开。

  多建立体停车场 规范停车场管理

  会议透露,相关部门已积极牵头制订工作方案,推进停车诱导系统建设,规范路内停车位管理,加强机动车违法停车整治。为了方便市民查询、使用,在网上开通了中心市区各主次干道路内停车位查询功能,及时上传更新停车位数据。及时查处擅自施划、私设地锁等违规行为,并开设相关窗口,让市民投诉有道。

  目前中心市区停车位缺口较大,会议提出加快规划建设停车场的步伐,不一定要大而全,可因地制宜,多建设一些占地小、容量大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随着今后路外停车场的增加,路内停车位应逐步减少,最终形成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良性格局。

  停车场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行为要进行整治,包括停车场的使用、经营主体、收费管理等方面,抓紧确定特许经营主体,确保中心市区停车场经营服务管理更加到位;待经营主体明确后,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推动停车智能化 联网告知车位信息

  规范停车场经营服务管理不能只停留在收费上,要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其他绿色方式出行,最大限度减少车辆出行率。

  积极推动停车智能化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停车场的管理水平。科学的停车诱导管理可以提高停车位的使用率,减少因寻找停车场而产生的无效交通流,节省等待时间,提高整个交通系统的运行率。及时通过互联网告知市民停车位信息,可以事半功倍,节省资源。停车场经营单位应无条件配合进行设备安装和系统联网,确保停车诱导系统尽快投用。

  积极推进相关道路路口的渠化改造,加快城市慢道和过街设施建设,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

  学生骑车安全隐患大 家校警联合严查

  根据规定,满16周岁才能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18岁以上的才能驾驶机动车。一些电动车行销售的改装电动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今年5月25日至6月30日,有关部门严查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上下学的行为。

  然而,仍有不少学生骑电动车、机动车或改装电动车上路。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取缔超标电动车生产企业和改装电动车的修理厂。敦促学校教育学生不要驾驶超标电动车,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正确引导学生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人物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