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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背后的小额成本侵害

作者:王小波
来源:燕赵都市网
日期:2012-05-02 09:55:53
摘要:一卡通事件余波未了。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表示,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类似的事件或许会更多地出现在公众视野。解决此类问题,政府部门应担当起公共服务产品价格守门人的形象,此外还要完善相应的公益诉讼机制,让非法从消费者身上谋取利益者付出代价,以各方合力来纠正垄断行业的不当得利。

  围绕着一笔20元的公交一卡通押金,北京律师、政协委员和普通市民开展了长达数年的接力诉讼。看似“小题大做”背后,实则是普通市民与垄断行业和有关部门谋取不当利益之间的对垒。

  这场对垒目前胜负未分,但它让我们看到一些机构和垄断企业通过制造小额成本的方法来损害个体利益。如果每个人都是“好人的可怕沉默”,那么公众利益就会被不断蚕食。

  为20元较劲值不值?

  “为20元较劲值不值?”这是众多媒体对北京市民刘巍发问的潜台词。

  值不值刘巍自己心里有谱,她可能还将较真继续下去。虽然目前为止,她只在本月20日收到北京市发改委程序性的公函回复。

  她的问题是:“一卡通收20元押金的依据是什么?”发改委的答复却是:“按照《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一卡通成本费未列入价格听证的范围。”

  盯上北京市政公交一卡通押金缘于一场偶然事件。今年2月,刘巍不小心将5年前领取的一张公交卡折断了一角,无法继续使用。退卡时,她得到的答复是,180元的余额可以退,但需按规定办理退卡手续,7天后方能领到现金,因卡损坏,20元押金不退。

  她和这20元卯上了劲,从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到北京市政府,再到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各个部门,跑细了腿,抛开时间成本不论,那20元一卡通押金还抵不上交通成本的零头。

  值不值的议论不少,但支持她的市民亦十分庞大,很多人专门绕到她跟前竖起了大拇指。

  的确,金额虽小,却涉及千家万户,聚沙成塔。按照交通部门统计数字,截止到去年5月,北京市共发放了4000万张公交一卡通,押金费用达8亿元,押金款的年利息达2800万元。

  3月20日,刘巍向北京市政公交一卡通公司邮寄了一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这份申请表中,她申请公开三个问题:1、自2007年至2011年,每年所有一卡通的押金总额产生的利息数额、用途及所属;2、自2007年至2011年,每年所有一卡通的卡内余额的平均流量、利息数额及用途;3、IC卡20元成本明细。此后,相同的申请表相继被发往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行政机构。

  刘巍的代理人王宇还梳理了一卡通退卡难的现状,这些现状或人为抬高了一卡通的退卡门槛。虽然目前北京市建立了丰富的购卡充值网点,613个充值网点遍布地铁、公交站点,但退卡网点仅有59个,卡内余额高于100元的,只能到西单民族宫的相关网点办理,且要收取10%手续费。

  于是,在东直门、西直门等站点,长长的排队退卡人群已经成为街头一景。生活在这座城市的部分持卡人,或囿于时间成本,或囿于交通阻隔,只能无奈地让自己的卡在箱斗中沉睡。

  申请表递交后,刘巍没有得到正面回应,发改委在答复中表示将加强对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的监管,并称一卡通成本费未列入价格听证的范围。刘巍和王宇对这样的回复并不感到意外,“这将是一场持久战。”

  这场闹得沸沸扬扬的20元押金官司正在进入冷却期,人们仍然在兴奋地充值或懊恼地排长队退卡。在北京西客站广场和过街天桥上,每天都活动着大量一卡通“黄牛”,“5元收一卡通”的招牌摆满了过道,一边是普通人的无奈,一边是黄牛党利润丰厚的商机。

  不完满的诉讼

  刘巍并不是第一个与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叫板的人。2007年,北京律师董正伟等人就与一卡通公司展开了马拉松式的诉讼。

  “虽然最后只是调解,一卡通公司双倍返还押金,调解比判决好。它促使垄断企业认识自身经营行为的不当之处,为垄断企业整改或纠正不当经营行为打下基础。”董正伟对燕赵都市报记者回忆起当年的经过时说。

  那一年的2月,董正伟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被告一卡通公司违法向乘客收取20元押金为由,要求双倍返还。在经历过一轮开庭后,4月2日法院针对此案件主持了调解。

  在调解现场,一卡通公司辩称,收取20元押金经过了北京市物价局和发改委的批复,是合法行为。

  董正伟坚称,对方是狡辩。按照《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1〕1928号第八条、第十条规定,省级政府有权制定IC卡“押金”的具体管理办法,IC卡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收取“IC卡的工本费”。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应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虽然北京一卡通公司握有《关于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收费问题的批复》和北京市发改委2006年3月17日的403号文“关于组织实施公交、地铁采用IC卡替代纸质月票工作的函”这两份文件,“但它在程序上是违法的。”董正伟认为,按照《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政府定价行为应当依法开展成本监审、听证、论证、和征求意见。而北京市发改委没有履行法定的定价程序。

  此外,一卡通公司对于“一卡通IC卡”损坏的定义也有“单方格式合同性质”嫌疑,哪一个持卡人会故意损坏自己的“一卡通IC卡”,其“故意”行为应当由一卡通公司举证。

  在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北京市公交集团公布的20元押金的构成明细中,有“卡片损耗及维修费:1.43元/张”一项。“一卡通公司混淆了押金和成本的概念,蒙蔽持卡人(消费者)不履行坏卡的维修更换义务,非法谋取"一卡通IC卡"押金。”董正伟说。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一种不记名、不挂失卡,公交一卡通同电话IC卡、银行卡等商业卡片相比,并无高额制作成本,既然银行卡和电话IC卡都可以不计成本供消费者使用,同样是储值消费模式的一卡通再收取押金于理无据。且如今一卡通的使用范围不断延伸,购物、刷卡消费的功能不断扩大,其中大量的沉淀资金可以为一卡通公司带来丰厚的利息和投资收益。

  最后董正伟拿到了40元赔款,但他在这起诉讼中也留下了“遗憾”,“一卡通公司的调解书上"承认错误",并不能够积极地转变为公开的"全面承认错误和不当经营"。媒体和舆论也没有将此消息及时全面传达给公众。”

  这一遗憾延伸到后来的结果是,包括政协委员在内的多位市民继续质疑一卡通押金问题。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后,董正伟又将调解书寄送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等,对公交一卡通提起反垄断举报,但他只接到电话通知,“案件已交由北京市发改委执法。”此后再无声息。

  “押金”已成为很多机构和垄断行业谋取公众利益的借口

  "工本费"、"押金"已经成为垄断行业和有关部门谋取公众利益的借口。”在进行多起反垄断公益诉讼后,董正伟发出这样的感叹。

  在取代纸质证卡后,成本1块多,至多5块的IC卡,工本费往往被提高到几十元,高科技的外衣背后是垄断行业和有关部门向民众“乱收费”的借口。

  其实,北京公交一卡通收取押金20元并非是首开先河,各地一卡通押金收费五花八门:上海的押金为30元,后降为20元;深圳的押金40元……也不仅仅是一卡通,如今人们正为各种正当性存疑的押金、证卡、月租埋单:手机月租、购物卡押金、图书馆押金等等,每一笔数额不大,但一算账总额惊人,且不论是否该收,这些沉淀的资金数额如何?如何使用?谁来监管?公众无从知晓。

  “如果我们每个人斤斤计较于自己的成本不去维权,导致社会上很多机构和垄断企业通过制造小额成本的方法来损害个体利益,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北京律师周泽说。

  周泽曾起诉中国移动违规收取月租费,后来,通信运营商免了他的手机月租费,并赔偿他一千元。

  这些公益官司的诉讼者更多时候还是无奈。“这只解决了我一个人的问题。如果每个人受到权益侵害时不忍气吞声,纷纷到法院去起诉,垄断企业疲于应对,就会纠正其不当经营。”周泽说。他认为,目前我们的法律诉讼体系缺乏一种公益诉讼的惩罚性赔偿机制。如果在相关的诉讼中,垄断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面临巨额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者也可以从中获利,将大大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概率。

  一卡通事件余波未了。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表示,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类似的事件或许会更多地出现在公众视野。解决此类问题,政府部门应担当起公共服务产品价格守门人的形象,此外还要完善相应的公益诉讼机制,让非法从消费者身上谋取利益者付出代价,以各方合力来纠正垄断行业的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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