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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1季度国内移动互联网收入达190亿元

作者:RFID世界网 收编
来源:易观国际
日期:2011-07-12 09:21:46
摘要:分析师:据EnfoDesk易观智库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第1季度国内移动互联网收入规模达190亿元,环比增长0.2%,同比增长41.9%。
      分析师:据EnfoDesk易观智库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第1季度国内移动互联网收入规模达190亿元,环比增长0.2%,同比增长41.9%。

  从2011年第1季度移动互联网收入构成,我们发现移动应用与服务仍然是主要营收,占总体市场的45.13%。而流量费依然占据44.45%的份额。而移动购物,无线广告营收占比增长有限,分别占7.89%和2.52%。 


  单看移动互联网服务收入,2011年第1季度移动互联网服务收入达105.6亿元,其中移动应用与服务达85.8亿元,占比81.25%,移动购物1季度收入也突破15亿元,占比达14.20%,增长迅速,而无线广告增长缓慢。

  相对用户的稳定增长,移动互联网营收增长速度有所减缓,易观分析认为,这主要是由于移动应用破解成灾,祈求通过用户直接付费的方式增长乏力,而通过对应用开发者调研发现,开发者已逐步尝试通过内嵌广告方式提高营收,预计后续应用内嵌广告将成为无线广告的主要增长力。同时随着互联网主流电子商务平台的陆续推出移动购物平台,如京东商城、凡客等。 

      研究定义:

  移动互联网收入规模:当前统计范畴为手机互联网,包含四部分收入:基于手机互联网的通信费用(流量费)、用户为移动互联网服务的所有消费费用总和、用户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交易费用(手机购物)以及广告主基于移动互联网媒体的投放广告费用。

  流量费:用户在使用手机互联网时所支付的通信费用总和移动应用与服务:用户为移动互联网服务的所有消费费用总和,主要包含用户下载或使用音乐、图书、软件等内容及应用所花费的费用

  移动购物:本报告移动购物目前等同于手机购物,指手机用户通过运营商网络在手机端进行商品信息查询、下单,选择支付方式,最终完成交易的行为。交易品类包括实物类交易如服装、化妆品、3C等,虚拟交易品类含手机充值、彩票、机票和游戏点卡等,不含金融理财产品的交易。

  无线广告: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传输,以手机为显示终端及发布平台的广告营销活动。根据接入方式的不同,无线营销可分为以下四类:消息类、WAP类(含联网型客户端软件)、业务嵌入类、语音类。此数据以广告主在中国地区的无线广告实际投放为计算额度。

  研究说明:

  易观国际(AnalysysInternational)提供的产业分析,主要是在产业宏观数据、最终用户季度调研数据、厂商历史数据以及厂商季度业务监测信息等基础上,运用易观的产业分析模型,并结合市场研究、行业研究以及厂商研究方法得出的,主要反映了市场现状、趋势、拐点和规律,以及厂商的发展现状。

  易观国际(AnalysysInternational)相信通过上述产业研究方法得出的数据在行业公认可接受误差范围内,可以准确反映行业走势与变化规律。通过专业研究方法得到的研究结果,旨在供决策参考。厂商的实际数据请查询厂商发布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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