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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速公路将实现不停车收费 货车计重收费

作者: 梁国瑞
来源:浙江在线
日期:2010-03-31 09:25:59
摘要:停车、取卡、缴费,这种高速公路的传统收费方式将在浙江境内慢慢退出。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公路局了解到,浙江将在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实现不停车收费、计重收费两种全新模式。

  3月30日讯 停车、取卡、缴费,这种高速公路的传统收费方式将在浙江境内慢慢退出。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公路局了解到,浙江将在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实现不停车收费、计重收费两种全新模式。

所有货车计重收费:超限部分加收通行费

  这几天,朱师傅开车经过宁波绕城高速公路出口的时候发现,收费站的计费电子显示屏变脸了——不但可以看到自己驾驶的机动车的车型、收费金额,还增加了车辆的荷载重量和超限重量。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据浙江省公路局公布的信息,目前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都已经进行了改造:安装了一把秤。这是为全面实行计重收费准备的。

  3月17日,浙江全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开始进行模拟测试。

  “总公司要求宁波段做好4月1日投入使用的准备。”杭甬高速宁波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杭甬高速段塘收费站有6个计重收费通道,大朱家有2 个,大隐有4个,余姚有6个,牟山有4个。

  计重收费主要针对集装箱车以外的所有货车,改变传统的按货车车型收费的模式,执行车辆称重系统测定后,按车货总重量收费的模式,空车少收费、重车多收费、超限车加倍收费。

  记者还了解到,实行计重收费后,客车、集装箱车仍然实行“通行费+代收费”的标准。而除集装箱车外的货车则实行“里程费+叠加费+代收费”的标准,其中“里程费=计重费率×吨位×里程”,收费的高低就在于这个计重费率的问题。

  按照模拟测试时的标准,一辆荷载为30吨的空车,按现行的车型收费应交款50元,而如果按照计重收费计算的结果则是35元。

  杭甬高速宁波管理处收费科负责人称,超限10%以内仍按基本费率计费,但超限30%以上,一般肉眼都可以看出,所以在收费上就开始加重,超限 100%以上,无论是从安全角度还是处于对道路的保护都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超限部分就要收4倍的费用。

  客车私家车可不停车收费:费用直接从绑定账户中扣除

  货车实行计重收费,而客车和私家车则实行不停车收费。

  记者从《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用户章程》上看到,车主只要自愿申请一张“不停车收费通行卡”,并在车上安装电子标签,在通过省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即可不停车收费。

  届时,车辆只要以不超过30公路/小时的速度进入收费站ETC(不停车收费系统)车道,装载的电子标签就会与车道感应装置交互信号,“通知”收费站抬起车道栏杆放行,同时收费系统读取、扣款一步到位,过程只需两三秒钟。按照正常的车流量计算,司机通过收费站时完成缴费这一流程需要十二三秒。

  当然,要达到这个目的,车主需要购买并安装电子标签。电子标签是一个普通手机大小的黑色盒子,里面可插通行卡——一张记录车辆“身份”信息的 IC卡。

  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用户章程》,电子标签需由各市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统一进行安装,用户不得擅自进行拆卸。用户不得擅自将电子标签和不停车收费通行卡移至其他车辆使用,若需移至其他车辆使用,需按省公路局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外,用户车辆还要与银行账户绑定,车辆应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金额将从绑定银行帐户中自动扣除。

  新旧系统可互相切换:拔出IC卡即可实现人工收费

  按照《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用户章程》,不停车收费是用户自愿申请的,用户当然可以不使用不停车收费系统。因此,届时收费站里,新旧系统将同时存在,有不同车道。

  万一办了不停车收费的车主将车开到了人工收费的车道上,怎么办?没事,人工收费系统与不停车收费系统可以相互切换,司机只要直接将插在挡风玻璃上侧电子标签里的IC卡拔出来,交给收费员读取数据,一样可以付款通行。

  记者还从其他途径采访了解到,目前电子标签安装费用大概为数百元,安装后,不停车收费在3年内可享受9.7折优惠。

  目前,电子标签与不停车收费通行卡可在浙江省内高速公路使用,以后还可在长三角地区高速公路使用。

  不停车收费如何办理:看看本网开出的详细指南

  不停车收费要如何办理使用?本网记者为您开出详细的办理和使用指南:

  ——申请

  个人用户需携带个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银行或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下称服务处)办理“信用卡代理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业务申请表”(含银行代理支付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款项授权委托书)。凭生效的“信用卡代理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业务申请表”和个人信用卡、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市服务处办理不停车收费申请业务。

  单位用户则需携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银行办理“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委托收款协议书”、“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委托收款业务付款授权书”。凭生效的“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委托收款协议书”、“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委托收款业务付款授权书”和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市服务处办理不停车收费申请业务。

  ——使用

  电子标签必须与不停车收费通行卡配合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停车收费通行卡应放在电子标签内。

  不停车收费车道(ETC车道)入——不停车收费车道出:车辆从ETC车道进入,ETC车道驶出,无需停车,系统自动收取通行费。

  不停车收费车道(ETC车道)入——人工收费车道出:车辆从ETC车道进入,无需停车拿卡,从人工收费车道驶出时,用户将不停车收费通行卡交予收费员刷卡收费。

  人工收费车道入——不停车收费车道(ETC车道)出:车辆从人工收费车道进入时,用户将不停车收费通行卡交予收费员写卡(无需领取通行卡),车辆从不停车收费车道驶出时,无需停车,系统自动收取通行费。

  人工收费车道入——人工收费车道出:车辆从人工收费车道进入时,用户将不停车收费通行卡交予收费员写卡(无需领取通行卡),从人工收费车道驶出时,司机将不停车收费通行卡交予收费员刷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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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词解释及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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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标签

  电子标签(简称OBU),记载车辆信息并和车道上安装的专用设备进行微波通讯的车载设备。电子标签须与不停车收费通行卡配合使用,通行ETC车道时可免停车,实现不停车缴纳通行费。电子标签安装在车挡风玻璃后视镜附近位置,经检测该位置是ETC专用车道设备读取电子标签信息的最佳位置,能最大限度的保障电子标签交易的可靠性。

  不停车收费通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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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停车收费通行卡是双界面的CPU卡,可兼作通行卡和支付卡使用。与电子标签配合可在ETC车道使用,也可单独在MTC(人工车道)车道使用。通行高速公路时,收费系统通过不停车收费通行卡,记录通行信息,自动计算并扣除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