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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ald A. Marron律师事务所代表投资者对挪威券商Eksportfinans提出联合诉讼

作者:rfid2010
日期:2010-07-16 17:38:26
摘要:Ronald A. Marron律师事务所代表投资者对挪威券商Eksportfinans提出联合诉讼


Marketwire 2010年7月16日加州圣迭戈和纽约州纽约市消息电/明通新闻专线/--

Ronald A. Marron APLC律师事务所今天宣布,事务所于2010年7月13日代表“条件下行保护增强收益逆向可转换证券”(简称“证券”)的购买者提起一项联合诉讼。这些证券是挪威金融服务公司Eksportfinans A.S.A.在2007年9月7日至提起诉讼之日期间经销的。联合诉讼包括要求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简称“交易法”)采取补救措施。

这项诉讼行动名为“Miller起诉Eksportfinans, A.S.A等,编号10cv5336”。此案将在纽约南区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审理。此案的被告是Eksportfinans和代理经销这个证券发行的29家金融服务公司和投资银行公司。

原告称,这些证券旨在吸引在目前低利率环境下希望得到比定期存款和/或国库券收益更高的老年人和退休人员。然而,这些证券不过是具有风险的金融衍生品。被告把这些证券直接销售给了投资大众,主要是老年退休人员,例如,一位原告是居住在圣迭戈的84岁的寡妇。

联合诉讼进一步称,Eksportfinans经销的证券面向希望规避风险的保守的投资者,声称这些证券完全是保本型的。这对于退休人员和其他希望保值并获得收益的固定收入人员都是有吸引力的。

被告Eksportfinans发行这些证券,为其挪威奥斯陆公司总部的国际信贷业务融资。这些证券据说给Eksportfinans带来两个好处:(1)他们筹集到了资本。(2)这些证券给Eksportfinans提供了一个有利的衍生品地位,把股票市场的损失转嫁给投资者。这些证券被指是一种非常不稳定类型的逆向可转换票据或者债券,是一种“结构性产品”,和美林证券和UBS代销的Schwab Yield Plus Fund基金和莱曼兄弟产品是一类衍生品。据说这些证券能把基础证券的价值损失风险从被告转嫁到经销这种票据或债券的没有经验的小零售投资者。

投资者据称被这些“逆向可转换债券”隐藏的复杂性所迷惑。这些证券误导投资者高价购买它们。“条件下行保护”实际上的意思是只有在基础证券价格在某个时候没有下跌到某个价位以下时才保护本金。当证券到期并且投资者意外地仍然持有价值已经下跌到他们原来支付的本金之下的证券时,这就会造成投资者亏钱。在许多情况下,被告的证券据说会在购买后几个月之内引起强制转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这起联合诉讼的对象是Eksportfinans A.S.A以及发行和帮助向公众销售这种证券的经销商。除了Exportfinans之外,这个诉状点名的经销商还包括美洲银行证券有限公司、美林证券公司、美洲银行公司、Stearns & Co、摩根大通(JPMorgan)、巴克莱资本(Barclay's Capital)、法国巴黎国民银行、花旗集团、Commerzbank Capital Markets Corp、瑞士信贷、Daiwa Securities SMBC Europe、德银证券、德累斯顿佳信证券(Dresdner Kleinwort)、FTN Financial Securities Corp.、高盛公司、高盛国际、Ixis Securities North America Inc.、Jeffries and Company, Inc.、Mitsubishi UFJ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PLC、Mizuho International PLC、摩根斯坦利、野村国际、Nordea PLC、The Toronto-Dominion Bank (TD Financial Group)、UBS Investment Bank (UBS Financial Services)和Wells Fargo Bank。

在2007年9月7日至2010年7月13日期间购买上述Eksportfinans的证券并且在2010年9月13日前可能遭受损失的人要求法院指定他们是首席原告。首席原告是一个代表方,代表联合诉讼中的其他成员。为了指定首席原告,法院必须确定这些联合诉讼成员的主张代表其他联合诉讼成员的主张,并且这些联合诉讼成员将充分代表联合诉讼。在某些情况下,一个或者多个联合诉讼成员可以共同担任“首席原告”。然而,关于是否担任首席原告的决定不影响原告共享证据的能力。原告可以保留Ronald A. Marron APLC律师事务所或者你们选择的其他律师在这个诉讼中作为他们的律师。

Ronald A. Marron APLC律师事务所是位于加州圣迭戈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在美国联邦法院和州法院即将审理的一些复杂的法律诉讼中表现活跃。Ronald A. Marron在过去的15年里代表被欺骗的投资者、消费者和其他人士在许多重要的法律诉讼中发挥了主要作用。希望探讨这起法律行动或者对本通知有任何疑问或者自己的利益与这个案子有关的人士应该与Ronald A. Marron律师取得联系。地址是3636 Fourth Avenue, Suite 202, San Diego, CA 92103, 电话号码是(619) 696-9006或者访问网站http://www.investorsadvocates.com/structuredoverview.htm 。